GB/T 5169.12-2013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12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材料的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WFI)試驗方法
- 發表時間:2022-11-21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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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GB/T 5169的本部分詳細規定了在固體電工電子絕緣材料或其他固體材料試樣上進行的測定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WFI)的灼熱絲試驗方法。
本試驗方法是在一系列標準試樣上進行的材料試驗。其獲得的數據連同由IEC 60695-2-13 材料灼熱絲起燃溫度(GWIT)試驗方法獲得的數據一起,按照GB/T 5169.9 2013預選程序,評定材料是否滿足GB/T 5169.11-2006的要求。
注:作為進行著火危險評定的結果,一系列適當的可燃性和起燃性預選試驗可減少成品試驗的數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169.9-2013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9部分:著火危險評定導則 預選試驗程序 總則(IEC 60695-1-30:2008,IDT)
GB/T 5169.10-2006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10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灼熱絲裝置和通用試驗方法(IEC 60695-2-10:2000,IDT)
GB/T 5169.11-2006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11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成品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IEC 60695-2-11:2000,IDT)
GB/T 5471-2008 塑料 熱固性塑料試樣的壓塑(ISO 295:2004,IDT)
GB/T 9352-2008 塑料 熱塑性塑料材料試樣的壓塑(ISO 293:2004,IDT)
ISO 291:2008 塑料 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Plastics Standard atmospheres for condi-tioning and testing)
ISO 294(所有部分)塑料 熱塑性材料測試樣品的注塑法(Plastics-Injection moulding of testspecimens of thermoplastic materials)
ISO/IEC 13943:2008 消防安全 詞匯(Fire safety-Vocabulary)
IEC 60695-2-13 著火危險試驗 第2-13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材料的灼熱絲起燃溫度(GWIT)試驗方法(Fire hazard testing-Part 2-13:Glowing/hot-wire based test methods-Glow-wire ignition temperature (GWIT) test method for materials)
3 術語和定義
ISO/IEC 13943:2008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為方便使用,將其中的部分復制于下文。
3.1
燃燒 combustion
物質與氧化劑的放熱反應。
注:燃燒通常會放出燃燒流,并伴有火焰和/或灼熱。
[ISO/IEC 13943:2008,定義4.46]
3.2
火焰(名詞)flame(noun)
在氣體介質中,急速、自發持續、次音速傳播的燃燒,通常伴有發光現象。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33]
3.3
有焰燃燒性 flammability
在規定的條件下,材料或產品伴有火焰燃燒的能力。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51]
3.4
灼熱(名詞)glowing(noun)
因熱而發光。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68]
3.5
灼熱燃燒 glowing combustion
在燃燒區域中,固體材料無焰而發光的燃燒。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69]
3.6
起燃 ignition
持久的起燃(不推薦)。
<通常>燃燒的開始。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87]
3.7
起燃 ignition
持久的起燃(不推薦)。
<有焰燃燒>持續火焰的開始。
「ISO/IEC 13943:2008.定義4.188]
3.8
熔融滴落物 molten drip
材料受熱軟化或液化產生的滴落物。
注:滴落物可為有焰或無焰燃燒著的。
[ISO/IEC 13943:2008,定義4.232]
3.9
預選 preselection
為制造成品而評估和選擇備選材料、元件或組件的程序。
[GB/T 5169.9-2013,定義3.2]
3.10
灼熱絲可燃性指數 glow-wire flammability index;GWFI
用本標準化試驗方法測得的受試材料在滿足以下情況時的最高溫度:
a)不起燃,或如果起燃,在移開灼熱絲后30s內熄滅且未全部燒盡;以及
b)如果有熔融滴落物,其不會引燃包裝絹紙。
4 試樣
4.1 試樣的準備
試樣應使用適當的ISO方法制作,如:ISO 294系列標準的注塑法、GB/T 9352-2008或GB/T 5471-2008的壓塑法;或用壓鑄法制成需要的形狀。如果上述方法不可行,則應從材料的代表性樣品(例如:用與模制產品零件相同的制造工藝制得的材料)中切割得到試樣。
制作或切割完成后,用細砂紙將切口各切割面打磨平整光滑,仔細清除表面的所有粉塵和微粒。
4.2 試樣的尺寸
試樣平面部分尺寸應至少長60mm,寬(夾具內側)60mm,并提供應考慮的所有厚度。首選厚度值包括0.1mm±0.02 mm、0.2mm±0.02 mm、0.4 mm±0.05 mm、0.75 mm±0.10mm、1.5mm± 0.15mm、3.0mm±0.2mm或6.0mm±0.4mm。
注:通常,每個厚度使用15個試樣足夠同時測定灼熱絲起燃溫度GWIT(見IEC 60695-2-13)和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WFI。
4.3 配方測試范圍
4.3.1 概述
對于不同顏色、厚度、密度、分子量、各向異性的類型/方向、含有不同添加劑、填料和/或增強劑的試樣,試驗結果可能不同。當相關協議方協商一致時,可用4.3.2和4.3.3概述的試驗程序評估其差異。
4.3.2 密度、熔體流動性和填料/增強劑
可提供包含密度、熔體流動性和填料/增強劑含量最小值和最大值所有組合的試樣,如果其試驗結果得出相同的GWFI,則認為這一范圍具有代表性。如果代表性范圍中所有試樣的試驗結果未得出相同的GWFI,則評定應限于測試密度、熔體流動性和填料/增強劑含量為規定值的材料。此外,為了確定每個GWFI值的代表范圍,應測試密度、熔體流動性、填料/增強劑含量為中間值的試樣。然而,也可將某些特定密度、熔體流動性和填料/增強劑含量的材料中性能最不利的作為中間值的代表,而無需開展額外測試。
4.3.3 顏色
當評估全色試樣時,如果試驗結果產生相同的GWFI,則認為以下試樣在顏色范圍上具有代表性:
a)不含著色劑;
b)含最高含量的有機顏料/著色劑/染料和/或炭黑;
c)含最高含量的無機顏料;以及
d) 含已知對燃燒特性有不利影響的顏料/著色劑/染料。
5 裝置
試驗裝置的說明見GB/T 5169.10-2006第5章。
置于試樣下方的絹紙和木板應符合GB/T 5169.10-2006中5.3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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